为承揽工程而行贿,5月22日,吴刚被衢州市柯城区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 吴刚与衢州市人防办原主任尤某(已判刑)等人密谋:采用串标等手段,承揽“衢州市003工程”,事成后吴刚支付工程款的10%作为回扣。经一系列“手脚”后,吴刚联系的某建工集团中标。然后,由吴刚承包经营的公司进场施工。施工期间,吴刚4次通过银行汇给尤某共计95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