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5月25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行贿近百万 牢里关五年
汪未四

  为承揽工程而行贿,5月22日,吴刚被衢州市柯城区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  吴刚与衢州市人防办原主任尤某(已判刑)等人密谋:采用串标等手段,承揽“衢州市003工程”,事成后吴刚支付工程款的10%作为回扣。经一系列“手脚”后,吴刚联系的某建工集团中标。然后,由吴刚承包经营的公司进场施工。施工期间,吴刚4次通过银行汇给尤某共计95万元。